亚美尼亚公证认证是亚美尼亚公司文件在中国有效使用的前提。
亚美尼亚公司文件在国内的各个政府部门使用,比如以亚美尼亚公司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代表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亚美尼亚公司在国内法院打官司,在商标局申请商标专利,在房屋管理局办理房屋买卖等等,都需要用到亚美尼亚公司文件。但是亚美尼亚文件是亚美尼亚出具的,国内政府部门不能确定其合法真实性,所以应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
办理中国驻亚美尼亚使馆公证认证的法律依据
1、《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
2、《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3、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中国驻亚美尼亚使馆只受理旅亚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但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事实和行为应向国内有关市、县的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护照亲自到使馆领事部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并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如有不实,要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办理公证须出示和提交的材料:
一、婚姻类:
(1) 未婚公证:请提供护照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合法居留证明,个人未婚声明书,2名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国前在国内已达婚龄者,须提供经过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的未婚公证书,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居民可到本省外办办理认证手续。
(2) 未再婚公证:请提供护照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离婚证明文件或原配偶的死亡证明,个人未再婚声明书,在国内居住期间的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公证书并须办妥外交部领事司认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居民可到本省外办办理认证手续。
二、译文公证
请提供护照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须翻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注:国内颁发的证件在亚使用,请在国内办妥公证并经过外交部领事司及亚美尼亚驻华使馆认证。)
三、授权委托公证
请提供护照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委托书及有权委托相关事项的证明文件,如产权证明、继承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请注意,委托人必须在领事官员面前亲笔签字。
四、企业证明信
我馆只为持用因私护照的申请人办理企业证明信。请提供护照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合法居留证明,经亚方公证的决议书、银行证明、公司章程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其他公证
(1) 健在公证:请提供护照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合法居留证明,离退休证明。
(2) 不反对定居证明:请提供护照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合法居留证明。
六、认证
请提供申请人护照及复印件,经俄方外交部领事局认证的公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