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股权质押书
AB公司皆为香港公司,A公司借款给B公司,为将风险降到最低,A公司想要B公司的股权质押作为担保,彼此之间签订一个协议,想在香港将这一协议做一个律师公证,以免以后有矛盾纠纷可以用在国内法院诉讼。
有两种做法:
第一种, 以<<公司董事会议纪录证明书>>处理, 并把签好的股权质押合同附上, 这需要另做一特别股东决议。
第二种, 股权质押合同需要独立律师见证签署+<<公司董事会议纪录证明书>>,这需要另做一特别股东决议。
综上,再送往公证处公证+司法部加盖转递章。
2016-04-28 来源:德国使馆认证网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