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证网提醒国外结婚人士,目前在日本结婚回中国发展的人士越来越多,办理涉外离婚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因此无论日本签发的离婚证还是结婚证在国内使用、购房、贷款、签证续签或涉外诉讼等事宜皆需出示中国驻外使馆的公证认证文件。
办理日本结婚证或日本离婚证的公证认证需提交的文件:
1、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原件;(律师必须看到该认证文件的原件)
2、夫妻双方护照信息页的扫描件;
3、签证页的扫描件。
办理日本结婚证或日本离婚证的使馆公证认证程序:
1、首先日本的公证律师首先对该结婚证或离婚证进行首次确认公证;
2、提交外交部认证文件,并认证其公证员签字真实;
3、提交到使馆,使馆官员对该外交部官员签字进行认证,并粘贴使馆认证文书,并加贴防伪标志。
办理日本结婚证或日本离婚证的使馆认证文件所需时间:一般为2-3周左右;
日本结婚证认证、日本离婚证认证、日本护照公证认证、美国结婚证使馆公证认证等等中国驻外各国文件香港公证网皆可代办认证,更多相关信息欢迎来电咨询,或登录公司网站。
附日本大使馆、日本领事馆联系方式
一、驻日本大使馆
在办公时间段,办理公证、认证、婚姻登记及健在证明请拨
03-3403-3065内线701;中国人办理各类证件、外国人办理签证,请拨
03-3403-3065内线702;中国公民寻求领事保护请拨03-3403-3065内线703。下班时间段,请拨打24小时语音服务电话:03-5785-6868。
二、驻大阪总领事馆
办理护照、签证、公证、认证、婚姻登记等请拨06-6445-9481或06-6445-9482;中国公民寻求领事保护请拨090-6673-6659。
三、驻福冈总领事馆
办理护照、签证、公证、认证、婚姻登记等请拨092-752-0085;中国公民寻求领事保护请拨092-781-8870。
四、驻札幌总领事馆
办理护照、签证、公证、认证、婚姻登记等,以及中国公民寻求领事保护均请拨011-563-6191。
五、驻长崎总领事馆
办理护照、签证、公证、认证、婚姻登记等,以及中国公民寻求领事保护均请拨095-849-3311。
六、驻名古屋总领事馆
办理护照、签证、公证、认证、婚姻登记等请拨052-932-1098;中国公民寻求领事保护请拨052-932-1062。
七、驻新潟总领事馆
办理护照、签证、公证、认证、婚姻登记等请拨025-228-8899;中国公民寻求领事保护请拨025-228-8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