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国未加入海牙公约组织,因此,马来西亚产生的文件送往中国使用必须做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领馆认证,方可有效使用,马来西亚公证认证程序如下:
1、文书首先由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公证;文书中译文由当地注册中文翻译员(Certificated Chinese Interpreter)翻译。
2、马来西亚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Malaysia)认证。
部分司法或政府文件的原件,如法庭判决、出生证、死亡证、结婚证、政府公函等无须经过公证即可直接送马来西亚外交部认证。有关详情请与马来西亚外交部领事局(Consular Division)联系。
3、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领馆认证。
需提交的材料:
1、《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申请表必须由当事人填写,并提供当事人而非代办人信息。
2、申请人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3、经马外交部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4、认证公司文件还须提供公司的注册证书(Form 9 / Form 13)复印件。
马来西亚大使馆认证,公证,马来西亚公司律师见证
2012-03-10 来源:德国使馆认证网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