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办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公证时,应当向公证处提交的主要材料有:
出租方: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企业实行租赁经营的批准文件和有关材料,集体所有制企业需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租赁前的企业资产审计评估报告;租赁经营以招投标方式决定承租方的,提交承租方的中标证明;企业租赁经营合同;根据公证员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承租方:企业承租时,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承租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出租方要求的厂长(经理)条件的证明材料;担保书和抵押物的所有权凭证,抵押物系共有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按公证员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